仔细看了下各位的解析喵
屑主人的建议是每个小时分前后半小时,前半属于侦探,后半属于观剧,灵活跳。
而纱代的建议是,按时间段分布,逐渐往后轮,每个人有自己的时间段。
以上
本喵的理解有错误吗?
屑主人的建议是每个小时分前后半小时,前半属于侦探,后半属于观剧,灵活跳。
而纱代的建议是,按时间段分布,逐渐往后轮,每个人有自己的时间段。
以上
本喵的理解有错误吗?
更正细节:
战人赞同,后同意莱特半小时
理御赞同(时间可商榷,观剧无需分割,查杀2小时略长)
楼座赞同
戴安娜赞同
雾江赞同
莱特基本赞同,但有改进意见:半小时分割制
路西法赞同(时间可商榷,但尊重纱音意见)
德拉诺尔赞同,并进一步追问计划可行性
小次木赞同,担忧侦探起跳立警力度,可定最后起跳期限,提出新方案
556赞同(时间可商榷)
撒旦赞同,建议观剧无需分割
贝伦认为2小时过长,更赞同莱特半小时分割制
罗诺威赞同,担忧侦探起跳立警力度
真理亚赞同
如上。
另外请恕路西法对小次木先生的方案表示不赞同,查杀侦探和金水侦探的起跳优先级是完全不同的,如果没有观剧还好,但是观剧存在,这两个存在是一定要被观剧白色相簿的
战人赞同,后同意莱特半小时
理御赞同(时间可商榷,观剧无需分割,查杀2小时略长)
楼座赞同
戴安娜赞同
雾江赞同
莱特基本赞同,但有改进意见:半小时分割制
路西法赞同(时间可商榷,但尊重纱音意见)
德拉诺尔赞同,并进一步追问计划可行性
小次木赞同,担忧侦探起跳立警力度,可定最后起跳期限,提出新方案
556赞同(时间可商榷)
撒旦赞同,建议观剧无需分割
贝伦认为2小时过长,更赞同莱特半小时分割制
罗诺威赞同,担忧侦探起跳立警力度
真理亚赞同
如上。
另外请恕路西法对小次木先生的方案表示不赞同,查杀侦探和金水侦探的起跳优先级是完全不同的,如果没有观剧还好,但是观剧存在,这两个存在是一定要被观剧白色相簿的
(箴11:3)正直人的纯正必引导自己;奸诈人的乖僻必毁灭自己。
回莱特先生
“若是查杀侦探选择收集更多信息而没有在查杀时间段跳出”
若发生这样的事,就是侦探的问题,这也是所谓的画下结构。已经给了两小时之多,第一天同意了第二天。
“既然安田小姐已经想到这一点了”
无意冒犯,但莱特先生既然想到这一步了,那也会知道您的提案存在一个问题:
如果前半小时归侦探,后半小时归观剧,那1:30连同的观剧跳了怎么办呢,拿到查杀的侦探并不能跳出提供信息,本质上只有半小时观察时间,连两小时都比不上。
要规避这一点,就必须在您的提案基础上一定程度上维持优先级的设置。
回小此木先生223L
这就回到了优先级上,私以为金水侦探还是比不上连同观剧。
回莱特先生
“若是查杀侦探选择收集更多信息而没有在查杀时间段跳出”
若发生这样的事,就是侦探的问题,这也是所谓的画下结构。已经给了两小时之多,第一天同意了第二天。
“既然安田小姐已经想到这一点了”
无意冒犯,但莱特先生既然想到这一步了,那也会知道您的提案存在一个问题:
如果前半小时归侦探,后半小时归观剧,那1:30连同的观剧跳了怎么办呢,拿到查杀的侦探并不能跳出提供信息,本质上只有半小时观察时间,连两小时都比不上。
要规避这一点,就必须在您的提案基础上一定程度上维持优先级的设置。
回小此木先生223L
这就回到了优先级上,私以为金水侦探还是比不上连同观剧。
第一要务是避免撞车我是同意的,至于跳出时机的具体安排我感觉还可以商量
想稳一点的话就安田的方案,假如想贪一点或者更灵活一些的话就是莱特的方案
以及小此木说的加一个截止时间我觉得可以
想稳一点的话就安田的方案,假如想贪一点或者更灵活一些的话就是莱特的方案
以及小此木说的加一个截止时间我觉得可以
目前为止,我觉得我的想法和纱音小姐的想法是一致的,从信息量来看的话,查杀侦探确实是优先级最大,保证每天推一个人的,其次是观剧,但是观剧无论如何信息量虽然会产生误差,但也是比单一个金水的侦探信息量强,我觉得顺序上是没什么可挑剔的。至于时间问题,我认为没那么重要,要不各位再回去仔细想想时间,或者说这个时间表是有没有什么别的作用?